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部署,加快打造“3+X”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发展,丰富数字医疗创新生态,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引领性的数字医疗产业发展高地,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创新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数字医疗子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字医疗子基金定位和目的
朝阳数字医疗子基金将依托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集群和产业政策,构建数字医疗产业生态,提供金融服务能力,促进数字医疗行业落地,支持区内数字医疗企业发展,关注人工智能药物研发、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智能化高端医疗装备和医疗器械、中医药数字化、医药健康数据开放应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医药健康管理和服务等数字医疗细分产业方向。
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受托管理的投资基金总额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含外币基金);
2.依法设立,具有完善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公司治理和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历史业绩优秀,为投资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具备与产业基金适配的产业背景,在该领域投资经验不少于5年;优先考虑具备较强产业影响力的管理机构,能够广泛链接数字医疗细分产业方向上的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协助朝阳区补强相关产业链,且具备为企业提供产业资源、金融资源、应用场景资源衔接等维度的赋能能力;
3.管理团队稳定,有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和风险隔离机制,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拟任职人员无当期舆情风险;
4.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且能够积极推荐项目落地朝阳;
5.有与基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承担社会资本的募集;
6.接受朝阳科创基金涉及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根据朝阳科创基金需要,向朝阳科创基金报告有关情况;
7.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8.管理机构在产业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
9.无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机构,请按照申报清单(见附件),将相关材料于3月3日18:00前,发送至chaoyang-fof@citisbj.com。
联系人:冯心妍
联系电话:13520885447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机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2.征集期结束后,朝阳科创基金将根据征集情况遴选符合要求的优秀产业基金。
附件:数字医疗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来源:聚焦朝阳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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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2/546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