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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生物学产业专项子基金公开遴选公告

来源:投资界 73003/03

为贯彻落实新区产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基金在生命健康产业中的赋能支撑作用,拟由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谷公司”)发起设立合成生物学产业专项子基金,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基金设立要求(一)基金投

标签: 南京 生物医药 基金

为贯彻落实新区产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基金在生命健康产业中的赋能支撑作用,拟由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谷公司”)发起设立合成生物学产业专项子基金,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主要投向合成生物学产业领域。

(二)组织形式

基金实行有限合伙制,依照基金合伙协议进行运营。

(三)基金注册地

南京生物医药谷。

(四)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

(五)投资比例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

(六)投资比例

江北新区国资(不包含药谷公司)对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60%,药谷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10%,并根据社会资本实际募集到位情况,与其他社会资本同比例到位。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

(七)返投要求

产业专项子基金应将基金全部资金投资于南京生物医药谷项目。

(八)投资要求

投资决策由基金管理人组建投委会,药谷公司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至少一名投委。

(九)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应当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

(十)绩效评价

每年组织对基金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提前退出、管理费支付、管理人后续选聘等挂钩。

(十一)绩效评价

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基金管理人和关联方不得募集管理投资领域、投资策略、投资区域实质性相同的其他基金。

(十二)收益分配

(1)首先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达到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金;

(2)以各合伙人的实缴本金为基数,向各合伙人按年化不低于8%单利分配门槛收益;

(3)按上述顺序分配后若还有剩余,剩余部分作为超额收益对各合伙人分配,按照20%和80%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80%的收益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负面清单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管理人管理的该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或投资该产业领域的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拟申报子基金规模的2倍。

(五)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流程

(一)公开发布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和申报指引。

(二)材料初审

对申请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专项评审

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专项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

(四)现场答辩

组织专项评审小组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根据基金管理机构现场答辩情况并结合评审情况,选定拟合作的管理机构。

(五)尽职调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开展尽职调查。

(六)遴选决策

药谷公司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七)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872147267@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药谷大道20号企业服务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7时(现场答辩以通知为准)。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夏菲

联系方式:025-58640851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三)药谷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并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合成生物学专项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

来源:南京生物医药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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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2/5466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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